郟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jù) | 處罰內容 | 行政處罰機關 |
郟縣閆麗電動車門市 | 郟市監(jiān)處罰【2024】199號 |
經查,當事人于2024年9月26日購進二輛型號為XD1000DT-61的“小刀”電動兩輪摩托車,購進價格1200元/輛,銷售價2499元/輛,車尾部加裝有靠背,與該車輛安全型式試驗檢驗報告參數(shù)不符,其銷售未經認證的電動摩托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2023修訂)》 第六十六條
| 罰款2499元上繳國庫。 | 郟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