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關于印發(fā)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的通知
根據《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郟縣縣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的通知》郟政辦〔2021〕28號按照文件要求我局認真梳理,嚴格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要求,規(guī)范告知承諾制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加強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監(jiān)管,強化風險防范措施。要以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為重要抓手,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減輕企業(yè)和群眾負擔,方便企業(yè)和群眾辦事創(chuàng)業(yè),激發(fā)市場主體發(fā)展活力和社會創(chuàng)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務全縣經濟社會發(fā)展。
附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
2021年10月12日
附 件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
1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非演出場所營業(yè)性演出審批、變更(地點、場次含未成年演員) | 依法驗收后取得的演出場所合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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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營業(yè)性演出審批、變更(地點、場次含未成年演員) | 依法驗收后取得的演出場所合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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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演出場所營業(yè)性演出審批、變更(地點、場次含未成年演員) | 依法驗收后取得的演出場所合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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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文藝表演團體從事營業(yè)性演出活動審批、變更。 | 營業(yè)執(zhí)照、藝術表演能力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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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事業(yè)單位文藝表演團體從事營業(yè)性演出活動審批 | 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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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歌舞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審批、變更、改建、擴建經營場所 | 1.關于《XXX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 2.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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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申請從事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變更(機器臺數) | 1.安全審核合格證 2.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3.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4.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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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接收衛(wèi)星傳送的境內電視節(jié)目審核 | 本地區(qū)未具備有線、無線電視網絡條件的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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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個體演員備案、注銷、變更 | 個體演員備案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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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個體演出經紀人備案、變更 | 個體演出經紀人備案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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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注銷 | 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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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郟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 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變更 | 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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