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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清單
發(fā)布日期:2025-01-15

職權類別:行政處罰



序號

職權名稱

子項

實施依據(jù)

實施對象

實施機構

其他共同實施部門

審批證件名稱及有效期

辦理環(huán)節(jié)

責任事項

責任處室

承諾時限

法定時限

收費情況及依據(jù)

調整意見及理由



1

對違法經(jīng)營成品油行為的處罰

  商務部令2006第23號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  第四十三條: “成品油經(jīng)營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法律、法規(guī)有具體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法律、法規(guī)未做規(guī)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依法給予警告、責令停業(yè)整改、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罰款處罰。(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成品油經(jīng)營批準證書的;(二)成品油專項用戶違反規(guī)定,擅自將專項用油對系統(tǒng)外銷售的;(三)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未經(jīng)許可擅自新建、遷建和擴建加油站或油庫的;(四)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手段銷售成品油,或者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銷售的成品油的;(五)銷售走私成品油的;(六)擅自改動加油機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七)成品油批發(fā)企業(yè)向不具有成品油經(jīng)營資格的企業(yè)銷售用于經(jīng)營用途成品油的;(八)成品油零售企業(yè)從不具有成品油批發(fā)經(jīng)營資格的企業(yè)購進成品油的;(九)超越經(jīng)營范圍進行經(jīng)營活動的;(十)違反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十一)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流通業(yè)發(fā)展和市場運行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2

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水泥制品生產企業(yè)未全部使用散裝水泥或達不到70%以上的處罰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1號《河南省發(fā)展散裝水泥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條第二款 :“違反本規(guī)定第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散裝水泥使用量達不到70%的水泥制品生產企業(yè),由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散裝水泥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每立方米混凝土100元、每噸砂漿200元或者每噸袋裝水泥300元的罰款,但罰款總額不超過30000元。不使用或者不完全使用散裝水泥的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yè),由有關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罰?!?/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流通業(yè)發(fā)展和市場運行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3

經(jīng)銷商未在經(jīng)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或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條 :“經(jīng)銷商應當在經(jīng)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4

經(jīng)銷商出售未經(jīng)供應商授權銷售的汽車,或者未經(jīng)境外汽車生產企業(yè)授權銷售的進口汽車,未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作出提醒和說明,并書面告知向消費者承擔相關責任的主體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第一款 :“經(jīng)銷商出售未經(jīng)供應商授權銷售的汽車,或者未經(jīng)境外汽車生產企業(yè)授權銷售的進口汽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作出提醒和說明,并書面告知向消費者承擔相關責任的主體?!?                    第三十二條 :“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5

未經(jīng)供應商授權或者授權終止,經(jīng)銷商以供應商授權銷售汽車的名義從事經(jīng)營活動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第二款 :“未經(jīng)供應商授權或者授權終止的,經(jīng)銷商不得以供應商授權銷售汽車的名義從事經(jīng)營活動?!?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6

供應商、經(jīng)銷商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或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務商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第一款 :“供應商、經(jīng)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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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經(jīng)銷商銷售汽車時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第二款:“經(jīng)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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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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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經(jīng)銷商、售后服務商銷售或者提供配件未如實標明原廠配件、質量相當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或未明示生產商(進口產品為進口商)、生產日期、適配車型等信息,或向消費者銷售或者提供原廠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時,未予以提醒和說明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第一款 :“經(jīng)銷商、售后服務商銷售或者提供配件應當如實標明原廠配件、質量相當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產商(進口產品為進口商)、生產日期、適配車型等信息,向消費者銷售或者提供原廠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時,應當予以提醒和說明?!?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9

供應商限制配件生產商(進口產品為進口商)的銷售對象,或限制經(jīng)銷商、售后服務商轉售配件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供應商不得限制配件生產商(進口產品為進口商)的銷售對象,不得限制經(jīng)銷商、售后服務商轉售配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其配套的規(guī)范性文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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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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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經(jīng)銷商不再經(jīng)營供應商產品的,未將客戶、車輛資料和維修歷史記錄在授權合同終止后30日內移交給供應商,或實施有損于供應商品牌形象的行為;家用汽車產品經(jīng)銷商不再經(jīng)營供應商產品時,未及時通知消費者在供應商的配合下變更承擔“三包”責任的經(jīng)銷商;供應商、承擔“三包”責任的經(jīng)銷商未保證為消費者繼續(xù)提供相應的售后服務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經(jīng)銷商不再經(jīng)營供應商產品的,應當將客戶、車輛資料和維修歷史記錄在授權合同終止后30日內移交給供應商,不得實施有損于供應商品牌形象的行為;家用汽車產品經(jīng)銷商不再經(jīng)營供應商產品時,應當及時通知消費者,在供應商的配合下變更承擔“三包”責任的經(jīng)銷商。供應商、承擔“三包”責任的經(jīng)銷商應當保證為消費者繼續(xù)提供相應的售后服務?!?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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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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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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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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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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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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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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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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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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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供應商要求經(jīng)銷商同時具備銷售、售后服務等功能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供應商可以要求經(jīng)銷商為本企業(yè)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qū),滿足經(jīng)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jīng)銷商實施下列行為:(一)要求同時具備銷售、售后服務等功能;”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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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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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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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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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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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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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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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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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供應商對經(jīng)銷商規(guī)定整車、配件庫存品種或數(shù)量,或者規(guī)定汽車銷售數(shù)量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肮炭梢砸蠼?jīng)銷商為本企業(yè)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qū),滿足經(jīng)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jīng)銷商實施下列行為:(二)規(guī)定整車、配件庫存品種或數(shù)量,或者規(guī)定汽車銷售數(shù)量,但雙方在簽署授權合同或合同延期時就上述內容書面達成一致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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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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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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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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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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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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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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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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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限制經(jīng)銷商經(jīng)營其他供應商商品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第三款:“供應商可以要求經(jīng)銷商為本企業(yè)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qū),滿足經(jīng)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jīng)銷商實施下列行為:(三)限制經(jīng)營其他供應商商品;”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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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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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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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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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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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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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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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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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供應商限制經(jīng)銷商為其他供應商的汽車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務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第四款:“供應商可以要求經(jīng)銷商為本企業(yè)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qū),滿足經(jīng)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jīng)銷商實施下列行為:(四)限制為其他供應商的汽車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務;”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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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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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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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供應商要求經(jīng)銷商承擔以汽車供應商名義實施的廣告、車展等宣傳推廣費用,或者限定廣告宣傳方式和媒體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五款:“供應商可以要求經(jīng)銷商為本企業(yè)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qū),滿足經(jīng)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jīng)銷商實施下列行為:(五)要求承擔以汽車供應商名義實施的廣告、車展等宣傳推廣費用,或者限定廣告宣傳方式和媒體;”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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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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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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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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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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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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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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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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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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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供應商對經(jīng)銷商限定不合理的經(jīng)營場地面積、建筑物結構以及有償設計單位、建筑單位、建筑材料、通用設備以及辦公設施的品牌或者供應商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六款:“供應商可以要求經(jīng)銷商為本企業(yè)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qū),滿足經(jīng)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jīng)銷商實施下列行為:(六)限定不合理的經(jīng)營場地面積、建筑物結構以及有償設計單位、建筑單位、建筑材料、通用設備以及辦公設施的品牌或者供應商;”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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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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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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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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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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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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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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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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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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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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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供應商對經(jīng)銷商搭售未訂購的汽車、配件及其他商品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七款:“供應商可以要求經(jīng)銷商為本企業(yè)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qū),滿足經(jīng)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jīng)銷商實施下列行為:(七)搭售未訂購的汽車、配件及其他商品;”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18

供應商干涉經(jīng)銷商人力資源和財務管理以及其他屬于經(jīng)銷商自主經(jīng)營范圍內的活動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八款:“供應商可以要求經(jīng)銷商為本企業(yè)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qū),滿足經(jīng)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jīng)銷商實施下列行為:(八)干涉經(jīng)銷商人力資源和財務管理以及其他屬于經(jīng)銷商自主經(jīng)營范圍內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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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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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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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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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19

供應商限制本企業(yè)汽車產品經(jīng)銷商之間相互轉售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九款:“供應商可以要求經(jīng)銷商為本企業(yè)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qū),滿足經(jīng)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jīng)銷商實施下列行為:(九)限制本企業(yè)汽車產品經(jīng)銷商之間相互轉售?!?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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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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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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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供應商制定或實施營銷獎勵等商務政策未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供應商未向經(jīng)銷商明確商務政策的主要內容,對于臨時性商務政策,未提前以雙方約定的方式告知;對于被解除授權的經(jīng)銷商,未維護經(jīng)銷商在授權期間應有的權益,拒絕或延遲支付銷售返利的處罰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供應商制定或實施營銷獎勵等商務政策應當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供應商應當向經(jīng)銷商明確商務政策的主要內容,對于臨時性商務政策,應當提前以雙方約定的方式告知;對于被解除授權的經(jīng)銷商,應當維護經(jīng)銷商在授權期間應有的權益,不得拒絕或延遲支付銷售返利?!?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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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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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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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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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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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除雙方合同另有約定外, 供應商在經(jīng)銷商獲得授權銷售區(qū)域內向消費者直接銷售汽車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除雙方合同另有約定外, 供應商在經(jīng)銷商獲得授權銷售區(qū)域內不得向消費者直接銷售汽車。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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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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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經(jīng)銷商未在經(jīng)營場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車產品質量保證、保修服務及消費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務政策,或出售家用汽車產品的經(jīng)銷商未在經(jīng)營場所明示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信息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經(jīng)銷商應當在經(jīng)營場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車產品質量保證、保修服務及消費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務政策,出售家用汽車產品的經(jīng)銷商還應當在經(jīng)營場所明示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信息?!?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1萬元以下罰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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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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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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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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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經(jīng)銷商向消費者銷售汽車時,未核實登記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明,簽訂銷售合同,并如實開具銷售發(fā)票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經(jīng)銷商向消費者銷售汽車時,應當核實登記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明,簽訂銷售合同,并如實開具銷售發(fā)票?!?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1萬元以下罰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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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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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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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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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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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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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供應商、經(jīng)銷商未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制度,明確受理消費者投訴的具體部門和人員,并向消費者明示投訴渠道,或投訴的受理、轉交以及處理情況未自收到投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知投訴的消費者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供應商、經(jīng)銷商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制度,明確受理消費者投訴的具體部門和人員,并向消費者明示投訴渠道。投訴的受理、轉交以及處理情況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知投訴的消費者。”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1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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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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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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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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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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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供應商、經(jīng)銷商未在本企業(yè)網(wǎng)站或經(jīng)營場所公示與其合作的售后服務商名單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供應商、經(jīng)銷商應當在本企業(yè)網(wǎng)站或經(jīng)營場所公示與其合作的售后服務商名單?!?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1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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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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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26

供應商、經(jīng)銷商未自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90日內通過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備案基本信息,或供應商、經(jīng)銷商備案的基本信息發(fā)生變更的,未自信息變更之日起30日內完成信息更新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供應商、經(jīng)銷商應當自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90日內通過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備案基本信息。供應商、經(jīng)銷商備案的基本信息發(fā)生變更的,應當自信息變更之日起30日內完成信息更新?!?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1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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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27

供應商、經(jīng)銷商未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報送汽車銷售數(shù)量、種類等信息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供應商、經(jīng)銷商應當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報送汽車銷售數(shù)量、種類等信息?!?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1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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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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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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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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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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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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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經(jīng)銷商未建立銷售汽車、用戶等信息檔案,準確、及時地反映本區(qū)域銷售動態(tài)、用戶要求和其他相關信息,或汽車銷售、用戶等信息檔案保存期少于10年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經(jīng)銷商應當建立銷售汽車、用戶等信息檔案,準確、及時地反映本區(qū)域銷售動態(tài)、用戶要求和其他相關信息。汽車銷售、用戶等信息檔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钡谌龡l:“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有關規(guī)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1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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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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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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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體系建設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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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發(fā)卡企業(yè)未按規(guī)定備案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七條:“發(fā)卡企業(yè)應在開展單用途卡業(yè)務之日起30日內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備案:(一)集團發(fā)卡企業(yè)和品牌發(fā)卡企業(yè)向其工商登記注冊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二)規(guī)模發(fā)卡企業(yè)向其工商登記注冊地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三)其他發(fā)卡企業(yè)向其工商登記注冊地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 :“發(fā)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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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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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秩序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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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未公示或向購卡人提供單用途卡章程,并應購卡人要求簽訂購卡協(xié)議或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未履行提示告知義務,確保購卡人知曉并認可單用途卡章程或協(xié)議內容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應公示或向購卡人提供單用途卡章程,并應購卡人要求簽訂購卡協(xié)議。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應履行提示告知義務,確保購卡人知曉并認可單用途卡章程或協(xié)議內容。 單用途卡章程和購卡協(xié)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
(一)單用途卡的名稱、種類和功能; (二)單用途卡購買、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記名卡還應包括掛失、轉讓方式; (三)收費項目和標準; (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五)糾紛處理原則和違約責任;
‎
(六)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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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秩序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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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個人或單位購買(含充值,下同)記名卡的,或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未要求購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購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和聯(lián)系方式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個人或單位購買(含充值,下同)記名卡的,或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應要求購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購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和聯(lián)系方式。”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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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秩序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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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fā)卡企業(yè)和售卡企業(yè)未保存購卡人的登記信息5年以上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發(fā)卡企業(yè)和售卡企業(yè)應保存購卡人的登記信息5年以上?!?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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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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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秩序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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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單位一次性購買單用途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以及單位或個人采用非現(xiàn)場方式購卡的,未通過銀行轉賬,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未對轉出、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單位一次性購買單用途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以及單位或個人采用非現(xiàn)場方式購卡的,應通過銀行轉賬,不得使用現(xiàn)金,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應對轉出、轉入賬戶名稱、賬號、金額等進行逐筆登記?!?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局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秩序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34

單張記名卡限額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超過1000元或單張單用途卡充值后資金余額超過前款規(guī)定的限額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 單張單用途卡充值后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前款規(guī)定的限額?!?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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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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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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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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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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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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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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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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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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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記名卡設有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少于3年或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對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不記名卡未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記名卡不得設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對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不記名卡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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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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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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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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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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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使用單用途卡購買商品后需要退貨的,發(fā)卡企業(yè)或受理企業(yè)未將資金退至原卡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二十條:“使用單用途卡購買商品后需要退貨的,發(fā)卡企業(yè)或受理企業(yè)應將資金退至原卡。原單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貨后卡內資金余額超過單用途卡限額的,應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發(fā)卡企業(yè)的同類單用途卡內?!?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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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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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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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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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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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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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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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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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未依單用途卡章程或協(xié)議約定提供退卡服務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應依單用途卡章程或協(xié)議約定,提供退卡服務?!?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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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秩序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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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辦理退卡時,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未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退卡卡號、金額等信息,或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未將資金退至與退卡人同名的銀行賬戶內,并留存銀行賬戶信息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二十一第二款:“辦理退卡時,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應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退卡卡號、金額等信息?!?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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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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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秩序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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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fā)卡企業(yè)終止兌付未到期單用途卡的,發(fā)卡企業(yè)和售卡企業(yè)未向持卡人提供免費退卡服務,并在終止兌付日前至少30日在備案機關指定的媒體上進行公示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發(fā)卡企業(yè)終止兌付未到期單用途卡的,發(fā)卡企業(yè)和售卡企業(yè)應向持卡人提供免費退卡服務,并在終止兌付日前至少30日在備案機關指定的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發(fā)卡企業(yè)或售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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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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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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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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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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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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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fā)卡企業(yè)未對預收資金進行嚴格管理,將預收資金用于不動產、股權、證券等投資及借貸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發(fā)卡企業(yè)應對預收資金進行嚴格管理。預收資金只能用于發(fā)卡企業(yè)主營業(yè)務,不得用于不動產、股權、證券等投資及借貸。”                          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發(fā)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由備案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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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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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秩序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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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主營業(yè)務為零售業(yè)、住宿和餐飲業(yè)的發(fā)卡企業(yè),預收資金余額超過其上一會計年度主營業(yè)務收入的40%;主營業(yè)務為居民服務業(yè)的發(fā)卡企業(yè)的預收資金余額超過其上一會計年度主營業(yè)務收入;工商注冊登記不足一年的發(fā)卡企業(yè)的預收資金余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2倍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主營業(yè)務為零售業(yè)、住宿和餐飲業(yè)的發(fā)卡企業(yè),預收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上一會計年度主營業(yè)務收入的40%;主營業(yè)務為居民服務業(yè)的發(fā)卡企業(yè)的預收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上一會計年度主營業(yè)務收入;工商注冊登記不足一年的發(fā)卡企業(yè)的預收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的2倍?!?                  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發(fā)卡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由備案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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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秩序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42

其他發(fā)卡企業(yè)未于每年1月31日前填報《發(fā)卡企業(yè)單用途卡業(yè)務報告表》,或發(fā)卡企業(yè)填報的信息不準確、真實、完整,故意隱瞞或虛報的處罰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模發(fā)卡企業(yè)應于每季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集團發(fā)卡企業(yè)和品牌發(fā)卡企業(yè)應于每季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登錄商務部“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業(yè)務信息系統(tǒng)”,填報上一季度單用途卡業(yè)務情況。其他發(fā)卡企業(yè)應于每年1月31日前填報《發(fā)卡企業(yè)單用途卡業(yè)務報告表》。 發(fā)卡企業(yè)填報的信息應當準確、真實、完整,不得故意隱瞞或虛報?!?                           第三十七條第三款:“集團發(fā)卡企業(yè)、品牌發(fā)卡企業(yè)疏于管理,其隸屬的售卡企業(yè)12個月內3次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受到行政處罰的,備案機關可以對集團發(fā)卡企業(yè)、品牌發(fā)卡企業(yè)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市場秩序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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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對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yè)未按照《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要求報送投資信息,且在商務主管部門通知后未按照本辦法予以補報或者更正的行為的處罰

商務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令2019年第2號 《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第二十五 條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yè)未按照本辦法要求報送投資信息,且在商務主管部門通知后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九條予以補報或更正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其于20個工作日內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且存在以下情形的,處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一)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yè)故意逃避履行信息報告義務,或在進行信息報告時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誤導性或虛假信息;(二)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yè)就所屬行業(yè)、是否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企業(yè)投資者及其實際控制人等重要信息報送錯誤;(三)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yè)未按照本辦法要求報送投資信息,并因此受到行政處罰的,兩年內再次違反本辦法有關要求;(四)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嚴重情形。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立案

1、立案責任: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或接到舉報投訴或接受移送的此類違法行為決定是否立案。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不收費 

新增



調查

2、調查責任:對立案的案件,案件承辦人員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回避,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調查取證時應出示執(zhí)法證件;允許當事人辯解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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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審查

3、審查責任:對案件違法事實、證據(jù)、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理由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政策法規(guī)股

3日 



告知

4、告知責任: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書面告知當事人擬做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jù)、處罰內容,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聽證權。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決定

5、決定責任:依法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jù)、處罰依據(jù)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開放服務發(fā)展股

7日 



送達

6、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7日 

7日



執(zhí)行

7、執(zhí)行責任:監(jiān)督當事人在決定的期限內(15日內),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15日 



8、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職權類別:行政檢查

序號

職權名稱

子項

實施依據(jù)

實施對象

實施機構

其他共同實施部門

審批證件名稱及有效期

辦理環(huán)節(jié)

責任事項

責任處室

承諾時限

法定時限

收費情況及依據(jù)

調整意見及理由

44

對本轄區(qū)成品油市場的監(jiān)督檢查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轄區(qū)成品油市場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對成品油經(jīng)營企業(yè)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查處?!?/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檢查

1.檢查責任:按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程序實施檢查,實事求是,證據(jù)完整、確鑿。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不收費 

處置

2. 處置責任:依法處置,不得違反法規(guī)。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信息公開

3. 信息公開責任:依法規(guī)、按照程序辦理信息公開事項。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4.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商務局流通業(yè)發(fā)展和市場運行股

服務電話:   12312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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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對汽車供應商、經(jīng)銷商、售后服務商的監(jiān)督檢查

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七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依據(jù)本辦法對本行政區(qū)域內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進行監(jiān)督管理?!?/span>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檢查

1.檢查責任:按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程序實施檢查,實事求是,證據(jù)完整、確鑿。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不收費 

處置

2. 處置責任:依法處置,不得違反法規(guī)。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信息公開

3. 信息公開責任:依法規(guī)、按照程序辦理信息公開事項。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4.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商務局市場體系建設股

服務電話:   12312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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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對建設施工單位、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企業(yè)和水泥制品生產企業(yè)的監(jiān)督檢查

《河南省發(fā)展散裝水泥管理規(guī)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21號第四條:“省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散裝水泥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省轄市、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散裝水泥工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散裝水泥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各級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散裝水泥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級散裝水泥管理機構的業(yè)務指導?!?                  第十九條:“各級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散裝水泥推廣應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查處違法行為。”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檢查

1.檢查責任:按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程序實施檢查,實事求是,證據(jù)完整、確鑿。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不收費 

處置

2. 處置責任:依法處置,不得違反法規(guī)。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信息公開

3. 信息公開責任:依法規(guī)、按照程序辦理信息公開事項。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4.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商務局流通業(yè)發(fā)展和市場運行股

服務電話:   12312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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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yè)的監(jiān)督檢查

國務院令2019年第715號《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應當加強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yè)的監(jiān)督檢查,建立和完善以隨機抽查為重點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項目錄,明確抽查的依據(jù)、頻次、方式、內容和程序,隨機抽取被檢查企業(yè),隨機選派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檢查

1.檢查責任:按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程序實施檢查,實事求是,證據(jù)完整、確鑿。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不收費 

處置

2. 處置責任:依法處置,不得違反法規(guī)。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信息公開

3. 信息公開責任:依法規(guī)、按照程序辦理信息公開事項。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4.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商務局市場體系建設股

服務電話:   12312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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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對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發(fā)卡企業(yè)的檢查

商務部令2012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 第五條:“商務部負責全國單用途卡行業(yè)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單用途卡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條:“商務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對發(fā)卡企業(yè)和售卡企業(yè)的單用途卡業(yè)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狀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現(xiàn)場及非現(xiàn)場檢查。發(fā)卡企業(yè)和售卡企業(yè)應配合商務主管部門的檢查。”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檢查

1.檢查責任:按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程序實施檢查,實事求是,證據(jù)完整、確鑿。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不收費 

處置

2. 處置責任:依法處置,不得違反法規(guī)。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信息公開

3. 信息公開責任:依法規(guī)、按照程序辦理信息公開事項。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4.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商務局市場秩序股

服務電話:   12312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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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對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yè)遵守《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情況實施監(jiān)督檢查

 商務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令2019年第2號 《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

單位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檢查

1.檢查責任:按照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程序實施檢查,實事求是,證據(jù)完整、確鑿。監(jiān)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不收費 

處置

2. 處置責任:依法處置,不得違反法規(guī)。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信息公開

3. 信息公開責任:依法規(guī)、按照程序辦理信息公開事項。

郟縣商務稽查大隊

4.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商務局開放服務發(fā)展股

服務電話:   12312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鳳翔大道與復興路交叉口東南角

職權類別:其他職權


序號

職權類別

子項

實施依據(jù)

實施對象

實施機構

其他共同實施部門

審批證件名稱及有效期

辦理環(huán)節(jié)

責任事項

責任處室

承諾時限

法定時限

收費情況及依據(jù)

調整意見 及理由


50

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發(fā)卡企業(yè)備案登記

  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 第七條 :“發(fā)卡企業(yè)應在開展單用途卡業(yè)務之日起30日內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備案:
‎
(一)集團發(fā)卡企業(yè)和品牌發(fā)卡企業(yè)向其工商登記注冊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
(二)規(guī)模發(fā)卡企業(yè)向其工商登記注冊地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
(三)其他發(fā)卡企業(yè)向其工商登記注冊地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span>

單位、企業(yè)或個人

郟縣商務局

受理

1、受理責任: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商務局市場秩序股

不收費


審查

2、審查責任:材料審查;組織現(xiàn)場核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根據(jù)需要征求有關部門意見;提出初審意見。

商務局市場秩序股


決定

3、決定責任:作出決定,核發(fā)批準證書(對于不予許可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按時辦結;法定告知。

商務局市場秩序股


送達

4、送達責任:制作送達文書;按規(guī)定送達當事人;信息公開。

商務局市場秩序股


事后監(jiān)管

5、事后監(jiān)管責任:按照法律法規(guī)加強對取得經(jīng)營許可證的單位的監(jiān)督檢查。

商務局市場秩序股


6、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商務局市場秩序股


服務電話:   12312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郟縣行政路與迎賓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郟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綜合窗口


職權類別:其他職權


序號

職權類別

子項

實施依據(jù)

實施對象

實施機構

其他共同實施部門

審批證件名稱及有效期

辦理環(huán)節(jié)

責任事項

責任處室

承諾時限

法定時限

收費情況及依據(jù)

調整意見 及理由


51

二手車交易市場及經(jīng)營主體備案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

單位或企業(yè)

郟縣商務局

受理

1、受理責任: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商務局市場體系建設股

不收費


審查

2、審查責任:材料審查;組織現(xiàn)場核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根據(jù)需要征求有關部門意見;提出初審意見。

商務局市場體系建設股


決定

3、決定責任:作出決定,針對審查情況,決定是否給與備案登記(對于不予許可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按時辦結;法定告知。

商務局市場體系建設股


事后監(jiān)管

4、事后監(jiān)管責任:按照法律法規(guī)加強對取得經(jīng)營許可證的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

商務局市場體系建設股


5、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商務局市場體系建設股


服務電話:   12312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受理地點:郟縣行政路與迎賓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郟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綜合窗口


職權類別:其他職權


序號

職權類別

子項

實施依據(jù)

實施對象

實施機構

其他共同實施部門

審批證件名稱及有效期

辦理環(huán)節(jié)

責任事項

責任處室

承諾時限

法定時限

收費情況及依據(jù)

調整意見 及理由


52

不涉及國家規(guī)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投資活動,應由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yè)根據(jù)《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信息

商務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令2019年第2號 《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辦法規(guī)定,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yè)應當通過企業(yè)登記系統(tǒng)以及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信息。

單位或企業(yè)

郟縣商務局

受理

1、受理責任: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商務局開放服務發(fā)展股

不收費


審查

2、審查責任:材料審查;組織現(xiàn)場核查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根據(jù)需要征求有關部門意見;提出初審意見。

商務局開放服務發(fā)展股


決定

3、決定責任:作出決定,針對審查情況,決定是否給與備案登記(對于不予許可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按時辦結;法定告知。

商務局開放服務發(fā)展股


事后監(jiān)管

4、事后監(jiān)管責任:按照法律法規(guī)加強對取得經(jīng)營許可證的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

商務局開放服務發(fā)展股


5、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履行的責任。

商務局開放服務發(fā)展股


服務電話:  5161094          投訴機構:郟縣商務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投訴電話:0375-516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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